前陣子在台北故事館曾發生有位母親想在館內哺乳時,被工作人員請出去。當我和瑞典朋友談起這個新聞時,很多朋友都覺得「不可思議」。因為在瑞典,大部分的媽媽都是親自餵母乳,她們總是愉快地談起哺乳的經驗及母乳的好處,而且在許多場合,都可以看到媽媽自在地餵奶,也沒有任何人覺得「有礙觀瞻」或是「奇怪」。

最近,在台北出現了宣導餵母乳的廣告,強調這是「母親與孩子最親密的接觸」。一些醫院或診所也都在推廣母乳或母嬰同室。雖然我也認同哺乳的各種好處,如果有機會,也想要親自哺乳。然而,我發現,諸如上週專欄提到的「是否有足夠時間可以陪伴小孩」及「是否餵母乳」,這些,似乎都不只是個人選擇,而要看我們提供父母什麼樣的環境。

誰是「好父母」?

以「是否有足夠時間陪伴小孩」為例,在瑞典,很早就賦予家裡有小小孩的父母6小時的工作權,它們的勞動條件也讓每個人可以在下午4點或5點就回家,不像在台灣,許多工作都要求要加班、應酬、或甚至「續攤」到深夜;有些朋友的工作甚至是本薪很低,必須靠老闆來決定給多少bonus紅利,如果老闆還沒下班,誰也不敢先走。而瑞典「有給親職假」及「有給臨時親職假」的設計也讓父母能夠安排遲到或早退以便接送小孩上下學、參與學校親師會或在家照顧生病的孩童。因此,我的瑞典朋友們都能早早回家和家人相處,假日也不會臨時被公司call回去或是假日加班。是在這些社會條件及物質基礎上,使得瑞典父母可以「有足夠時間陪伴小孩」。

但在台灣,誰有時間來陪伴小孩呢?也許是那些先生薪水優渥的中上階級家庭,讓太太可以全職在家擔任家庭主婦,以陪伴小孩,但先生卻沒有參與這樣的育兒分工。如果我們把「是否有足夠時間陪伴小孩」當成是「好父母」的指標,而且只把它當成是個人選擇,卻沒有看到社會結構的因素時,這樣的呼籲則往往成為責怪社會底層的人們的「理由」。所以,如果我們只以為要不要成為「有時間陪伴子女的好父母」只是一種「個人選擇」,而沒有看到相關社會條件時,很可能這樣的要求就會反過來強化了對於弱勢階級的譴責;或是無視於傳統性別分工的問題,反而以此來責怪職業婦女「疏於照顧子女」。像許多關於青少年犯罪的研究,把問題歸咎於「婦女就業率的提升」,就是在這種缺乏社會結構及性別觀點下,所犯的錯誤。

哺乳的社會條件

在瑞典之所以有高比例的女性親自哺乳,除了諸如「母乳中有孩子需要的抗體,比較不容易生病」、「寶寶喝母乳比較容易飽、比較不會脹氣」等等科學上所提供的優點,使媽媽們做這樣的「選擇」之外,事實上,是社會條件提供哺乳女性的友善環境,而使得媽媽們能夠安然做這樣的「選擇」。

我在台灣的朋友在兩年前要生產時,為了尋找有提供「母嬰同室」的診所,花了不少時間在中台灣尋找。台灣有許多醫院診所,為了方便管理,都沒有提供母嬰同室的環境。然而,在瑞典的醫院則都是母嬰同室,而先生則是在太太生產時有特別給爸爸的臨時親職假,可以拿8成薪,請假在家照顧太太、新生兒或較大的孩子,被稱為「爸爸日」。像我朋友的先生,就是在這個「爸爸日」期間,在醫院陪伴她,照顧早產兩週不大能吸奶的寶寶,還幫忙用醫院提供的鴨嘴形的餵食器餵寶寶喝奶。

除了醫院提供友善的空間之外,在瑞典連鎖的咖啡廳裡,也常看到許多母親帶著寶寶在咖啡廳裡和朋友聊天、邊餵寶寶喝奶,咖啡廳裡外都有停放嬰兒車的空間。我的朋友說,因為瑞典有給父母相關的課程,因此上課的父母們會在課外時間互相約了喝咖啡或散步,不會讓請親職假的父母突然有和社會脫節、孤立在家的感覺。當我朋友帶著才一個多月的寶寶陪我在IKEA選家具時,也是在洗手間外休息的椅子上就哺乳。在餐廳裡,也都有給小小孩的幼兒座椅,要哺乳也從來不是問題。然而,在台北的朋友說,有越來越多自詡為「高級」的咖啡店或餐廳,都拒絕12歲以下的小孩進入。使得她和有小孩的朋友出門時,常常有「無處可去」的困擾。在我出國前,因為高中社團許多同學都生小孩了,我們最好的聚會地點竟然是在飯店「開房間」,因為只有這樣的空間裡可以有空間來哺乳、換尿布,而且不必一再被服務人員提醒要「小聲點」。

在瑞典,無障礙的設計十分良好,嬰兒車、老人行走的輔具、輪椅都可以自在地在都市空間中移動。而公車、火車的設計一定有嬰兒車或輪椅的空間。像瑞典的公車設計是沒有階梯的,中間的門很大,讓嬰兒車和輪椅都可以上下;而且公車的右邊輪胎可以在停靠時稍微放氣,讓車子高度和人行道同高,等大家上車後,司機再讓輪胎的氣充足再開。如果是舊式的輕軌電車或公車,司機和乘客都會協助媽媽把嬰兒車抬上抬下,或是幫忙肢體不便的人上下車。所以瑞典的媽媽們大多不需自己抱著嬰兒,而是推著嬰兒車在都市中行走或在海邊散步。

不只是空間的友善,還需要有物質條件的配合。以前面提到的「有給親職假」為例,由於它有480天的有給親職假,其中可以支領八成薪的期間佔13個月,而小孩一歲就可以送公立托兒所,所以大部分的父母都會請領12個月的有給親職假,把剩下的日子分配在之後小孩滿八歲前,讓父母可以支領部分薪水遲到早退接送小孩。因此,媽媽們是在有穩定經濟來源的狀況下,安心在家哺乳。很多瑞典朋友的分工是讓媽媽請領前6個月,等寶寶開始吃副食品、喝母奶的比例降低時,再由爸爸請領後6個月,媽媽只要先集乳,再由爸爸負責餵食即可。

給我友善空間

如果我們在提倡餵母乳的同時,沒有去檢視餵母乳的社會條件,那又會造成什麼後果呢?和瑞典相較,我們在醫院或社交空間上,就沒有提供母親哺乳的友善空間,這使得有心要自己哺乳的母親們在尋找合適醫院或診所的過程裡備感艱辛。而且,當她開始哺乳、照顧寶寶時,也讓她很難自在地與朋友在外面聚餐、聊天,只因為咖啡店和餐廳都把她和小孩視為「有礙觀瞻」或「妨礙其它顧客」的「障礙」。當她想要帶寶寶出門時,卻是到處都「行不得也」──包括設計不良或被各種路霸佔滿的人行道、上下不易的公車,都讓她無法推嬰兒車出門。除非她練就背小孩、抱小孩的「好本事」,忍受肌肉使用過度的痛苦,否則她只能常常困於家中,與社會脫節,充滿孤立之感。

這讓我想到關於「哺乳類」命名的一段歷史。這個關於物種命名的「科學」歷程,其實不像我們想像中科學就是「中立客觀的事實」,而是帶有許多社會價值判斷及意識型態所形塑出來的結果。當初法國科學家就是發現當時法國上層階級的婦女都不自己哺乳,覺得「此風不可長」,因此才把人類所屬的這個物種命名為「哺乳類」。然而,如果我們仔細看這個命名,它並不適用於此物種的所有生物,因為只有雌性才能「哺乳」,雄性並沒有這個特徵。所以如果以科學的角度來看,這樣的分類命名是有問題的。

在這段歷史中,顯見連科學命名的過程都有複雜的社會意識型態的介入,那我們在提倡一個社會政策時,又怎能不小心其中的性別或其它社會因素的陷阱呢?

本文作者:楊佳羚(瑞典隆德大學社會學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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